(1766-01-06~1840-09-20)
巴拉圭独立运动领导人,独裁者,最高元首(1814~1840)。
生于亚瓜隆一个葡萄牙移民家庭,卒于亚松森。1781年,就读于拉普拉塔总督辖区科尔多瓦大学蒙塞拉特学院。1785年,获神学博士学位(另一说法称弗朗西亚改学了法律)。1786年,回到亚松森,在圣卡洛斯神学院教授神学和拉丁文。1788年(一说1792年),弗朗西亚开始从事律师工作。1807~1809年,在亚松森市政议会供职,先后担任审判官、巴拉圭驻布宜诺斯艾利斯代表等职务。
1811年5月14日,弗朗西亚参与谋划了反对贝拉斯科都督的起义,起义胜利后被任命为临时政府的三执政之一;6月19日,当选为五人执政委员会成员之一;7月20日,代表巴拉圭向布宜诺斯艾利斯政府宣布,巴拉圭拥有自决权;10月12日,参与起草了巴拉圭与布宜诺斯艾利斯政府签订的条约,双方承诺在平等基础上建立邦联。1813年10月15日,巴拉圭国民议会通过宪法,宣布实行共和,决定由F.耶格罗斯与弗朗西亚共同担任执政官。1814年10月30日,国民议会推举弗朗西亚为最高执政官,任期3年。1816年6月6日,议会任命弗朗西亚为“终身执政”,授予“最高元首”称号。
1814~1840年,被称为“弗朗西亚时代”,经济增长较快,政局相对稳定。执政期间,政治上,对外闭关锁国,严格限制与外界的交通、通讯和贸易往来;对内实行独裁统治,独揽政治、经济、军事、外交和宗教大权,禁止报刊活动,残酷镇压反对派。经济上,禁止对外贸易,对民族工商业和农业给予大力扶植、保护和奖励;将烟草、茶等大宗贸易改由政府专营;没收天主教修道院和部分地主土地租给农民,改进农业和畜牧技术。军事上,建立了一支近6000人的常备军和一支禁卫军,对军队进行改组,鼓励本国自行研制和制造各种武器装备。民族政策上,禁止克里奥尔、白人内部通婚,鼓励不同种族间的交流,促进了巴拉圭民族国家的形成。宗教政策上,削弱教会势力,取消什一税,封闭修道院和神学院,实行与宗教分离的初等义务教育。
• 哈·盖·沃伦.巴拉圭简史.辽宁大学经济系,译.沈阳:辽宁人民出版社,1973.
• NICKSON R A,KOLINSKI C J.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Paraguay.Lanham:Scarecrow Press,1993.